迫于惩戒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咸阳日报 2020-04-17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旬邑法院通过内网系统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账户、发布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马某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主动联系办案人员并按期偿还清申请人第五某借款本金30000元。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旬邑法院调解,马某同意限期偿还第五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申请人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其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法院内网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情况,并根据案件具体进展情况适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同时,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希望其能主动到庭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对于执行人员总是电话不接,甚至故意躲避不见。鉴于此情况,承办法官将案件执行情况移交合议庭决议,合议庭对马某采取公布失信行为、限制高消费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被执行人马某主动联系法官主动还了款。(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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