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微庭审 调解合同案

咸阳日报 2020-02-28 06:56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双方对簿公堂,近日,旬邑法院采取微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位于旬邑、咸阳、西安三地的当事人,在法官的引导下进入了微法庭,通过线上审理,最终案件调解成功。

诉至法院:赵某与李某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前期沟通,保险公司赔付了李某的商业险部分,但由于赵某与李某对损失无法达成协议,最终赵某将李某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网上开庭:在微庭审调解中,李某提出赵某的请求远远超出了保险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也表示,自己只是商业险承包公司,目前已经做出赔付。法官经当庭调查,李某、保险公司陈述属实。同时,法官给当事人从当前形势及符合法律赔付的范围做了详细解释,在法官的释法下,赵某做出让步,撤回了对保险公司的起诉。经法官一再沟通,最终李某同意在保险公司赔付基础上自己承担一部分,并提出庭审后,当即通过微信给付。至此,赵某放弃其他请求。

履行完毕:各方当事人在线浏览调解笔录确认无误后线上签字,这场发生在疫情期间的线上调解成功结案。庭审结束后,法官将调解书打印盖章,发图片给双方当事人,自行打印,告知当事人,如需要原件,等具备邮寄条件邮寄,或直接到法院领取。庭审结束后,李某将钱转给法官,收到钱后,法官第一时间转给了赵某,到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通过网络调解并履行完毕。

记者感言:当前,疫情阻隔了当事人和法官的脚步,但法院没有等靠延期,积极学习并尝试微庭审。在本案的审理中,法官网上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图文并茂,有笔录,有视频,这种办案方式充分发挥了线上法庭的快速高效,也体现了该院为实现网络智慧性法院做出的奋斗。(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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