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依法对“老赖”司法拘留

西部法制报 2019-07-25 00:5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郭建军田飞)近日,咸阳市旬邑县法院加强执行力度,以利剑出鞘之势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拘留了被执行人秦某。

2017年10月23日,被执行人秦某驾驶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将前方同方向行人杨某撞倒并碾压,杨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018年8月16日,旬邑县法院开庭审理,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判处秦某附带民事赔偿给杨某的子女经济损失145479.48元。

被执行人秦某于2019年4月份出狱后,杨某的子女杨某某等4人向旬邑县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秦某赔偿判决书中的赔偿款145479.48元。被执行人秦某承诺将自家的玉米卖掉后履行案件的部分赔偿款,但其将玉米卖掉后却拒不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次做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仍然顽固。为维护法律权威,打击“老赖”行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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