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在法院 一天在村上 旬邑法院推出“4+1”审判工作机制

西部法制报 2019-05-11 04:54 大字

本报记者郭朝霞通讯员李若松

“旬邑县人民法院成立法官工作室,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4+1’审判工作模式,这是推进依法治县的一件大事,更是旬邑县人民群众法律生活中的一件喜事。”咸阳市旬邑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昭说。

5月6日下午,旬邑县人民法院举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4+1”审判工作模式启动仪式,在全县10个镇(街道办)若干个重点行政村建立法官工作室,每个法官工作室派驻1名法官干警,构建1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3名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

旬邑法院政工科科长姚宝民介绍,“4+1”审判工作模式即法官4个工作日在本单位办公办案,1个工作日在法官工作室开展综治工作,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80%民商事案件逐步通过速裁程序审结化解,20%案件通过专业审判团队审结化解,充分发挥6个基层人民法庭联系人民群众优势,逐步建立交通肇事、医疗纠纷、家事纠纷、劳务纠纷、维权纠纷、行政纠纷等6个行业调解对接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旬邑县法官工作室将作为法院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窗口,通过与基层调解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对接,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调解工作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民意沟通等八大具体工作职责以及其他需要下沉基层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另外,旬邑法院法官工作室领导小组制订了《驻村法官工作室》考核办法,对工作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之中。同时,定期开展“最受欢迎驻村法官”评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驻村法官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推进‘4+1’审判工作模式,设立镇(社区)、村法官工作室,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官下基层、就地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综治维稳工作的有益探索,更是旬邑法院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举措,旨在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旬邑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峰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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