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堆起来的婚姻不幸福 对话“天价彩礼”网红女庭长周亚萍

西部法制报 2019-03-19 01:01 大字

本报记者郭朝霞

结婚本是个喜庆的话题,但“天价彩礼”却让人五味杂陈。目前,离婚案件也常因彩礼问题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升级。一些家庭因筹集彩礼而大肆举债,甚至选择了高利贷,更甚者有人因此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日,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太村人民法庭庭长周亚萍通过抖音号对“天价彩礼”问题进行了特别关注。由于反映了老百姓的心声,该视频浏览量迅速突破1000余万次,引发网友的广泛热议。对此,当时正在北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方兰通过媒体平台做了回应。她说:“只有农民富起来以后,物质条件得到满足,‘天价彩礼’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天价彩礼”问题,记者和周亚萍进行了长谈。

“天价彩礼”网红人物——旬邑县法院基层女庭长周亚萍,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咸阳市优秀青年卫士”“旬邑县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天价彩礼”是旬邑县农村存在的一种不良之风。据了解,旬邑县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民事案件2000多件,其中,离婚案件占到近40%,涉及退还彩礼的案件每年便有60余起,而旬邑县太村法庭每年受理涉及退还彩礼的案件也平均近20起。彩礼数额逐年飙升,当地彩礼普遍在10万元以上,距离县城较近的太村、职田镇彩礼大约在12万元左右,相对较远的土桥镇则在十五六万元,更有临近结婚前二次索要彩礼的情形,而靠近甘肃的底庙镇彩礼钱已经高达20万元。逐年攀升的“天价彩礼”已让农民不堪重负,为了娶媳妇而高额借债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常常出现。

当一起起婚姻因为“天价彩礼”酿成悲剧,当一个个家庭因为“天价彩礼”而债台高筑,当一对对相爱的年轻人因为被“天价彩礼”绑架而无奈分手……这时,一场场可泣可悲的案情便让经常接触此类案件的太村人民法庭庭长周亚萍如坐针毡,十分痛心。今年3月初,陕西省高院组织了“今天我当班”活动,鼓励基层法官多发声,周亚萍就想到利用新媒体抖音视频平台把她压在心底已久的关于遏制“天价彩礼”的想法说出来。她说:“这些年在基层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许多涉及‘天价彩礼’,很痛心。建议国家能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当听到同事说网络浏览量已突破1000余万次时,周亚萍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与她一起关注农村“天价彩礼”乱象,她心里非常感谢他们,更有一种久违的欣慰与释怀。

儿子娶媳妇老人脱层皮

家住旬邑县底庙镇东牛村的万师傅今年51岁,在农村,本应是含饴弄孙的年纪,但是他还要和妻子去外地打工,就是为了给已经24岁的儿子攒彩礼。虽然平时省吃俭用,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多少钱,但要是拿不出彩礼,儿子就不能结婚。同样,底庙镇西庄子村的李阿姨说,她的邻居在广东打工五六年没有回来过,邻居家儿子结婚除了十多万元的彩礼钱,婚宴、买车,再加上建房子等,全套下来办场婚礼至少要花五六十万元,借了亲朋好友不少,听说还有贷款要还账。2014年,周亚萍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李某打架过程中,将李某四根肋骨打断,而双方原本是儿女亲家。事情的起因竟是李某的女儿与杨某的儿子离婚,李某不同意退还10万元彩礼,这才造成了两家人大打出手,最后上升为刑事案件。

闪婚闪离伤不起

周亚萍告诉记者,闪婚不仅是对自身感情的不尊重,而且“天价彩礼”还会给家庭经济带来巨大损失。2018年6月26日,旬邑县法院太村法庭受理了一起结婚不到一个月、共同生活仅三天就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刚认识几天便毫无顾忌地仓促领证,并按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结婚前王某给付刘某彩礼158000元,并为刘某购买了金戒指一枚、金耳环一对、金项链一条。但没想到的是两人因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性格、生活习惯的格格不入使双方难以共同生活,在结婚三天后便大吵一架。这段“闪婚”持续不到一个月,刘某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王某认为彩礼是其父母半辈子的辛苦钱,刘某必须全部返还,刘某则认为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对彩礼不应退还。办案法官从法理、人情、风俗习惯等各个角度向二人做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自愿离婚;刘某自愿退还王某彩礼138000元,并退还王某为其购买的“三金”首饰。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天价彩礼”成为牟利手段

“天价彩礼”也会引起刑事犯罪,2014年周亚萍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都与“天价彩礼”有关。被告人罗某用假身份证骗得王某信任后,假意与王某达成婚约,待王某给付了68000元的彩礼后便消失不见。罗某被抓获归案后,庭审中法官讯问其犯罪动机时,被告人的回答竟是自己打工挣不了多少钱,通过骗婚获得彩礼来钱快。

同样,2016年周亚萍审理的王某某与刘某某离婚案也很奇葩:二人结婚不足半年王某某就闹上法庭提出离婚,而审理中发现原告王某某在短短的两年之内已经第三次结婚、第三次离婚,每次都收取高额彩礼。

周亚萍告诉记者,为了形成良好的婚风、民风,旬邑县早在2016年就提出要移风易俗,严厉打击哄抬彩礼、买卖婚姻,取得了显著成效。而要彻底破除“天价彩礼”的不良风气,杜绝因“天价彩礼”使农民“因婚致贫”现象的发生,仍需各方努力。她建议:一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农村的人居环境,使农村留得住人,减少农村男女比例失调问题;二是最好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彩礼上限,对婚姻法第三条中关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标注进行细化,由各省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群众的收入可承受能力,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约束、限制“天价彩礼”,给违规者予以制止和处罚;三是对农村青年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农村贫困地区村民的法律意识,建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树立良好的婚风、村风、民风,杜绝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天价彩礼”问题。

遏制“天价彩礼”防范因婚致贫

郭朝霞

婚姻,本应是两个家庭的喜事,是新婚夫妇美好生活的开端,但沉重的“天价彩礼”却压垮了一个个本应幸福美满的家庭,扼杀了众多青年人对感情的向往和追求。一门婚事的彩礼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这对于大多农民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甚至不少已步入小康生活的家庭也因此债台高筑,“因婚致贫”。

目前,农村发展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而“因婚致贫”现象不仅令自家生活陷入拮据,更是给农村整体发展增加了负担,扯了国家脱贫攻坚工作的后腿。“天价彩礼”数额的迅速攀升,已经成了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天价彩礼”拖垮了许多家庭;另一方面,“天价彩礼”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许多家庭中的长辈将彩礼当成了结婚的必要谈判筹码,儿女感情一文不值,有的女方家长甚至觉得彩礼收多了是一种骄傲。另外,“天价彩礼”还会衍生偷盗抢行为、拐卖妇女及骗婚等现象。

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法治观、婚姻观、价值观。另外,作为父母观念也要更新,适应新时代,支持年轻人轻装上阵大胆拼搏共创未来。同时,法律也应及时对“天价彩礼”进行必要的规范。人品大于钱品,幸福是两人共同拼搏干出来的,不是用钱堆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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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旬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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