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永远在路上 陕西高院开展“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之旬邑篇

西部法制报 2019-03-09 01:00 大字

本报记者刘鸯见习记者高虎

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所有执行法官干警的工作目标。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迅速出击,与失信被执行人斗智斗勇。2月28日,记者来到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跟随该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体验执行法官连轴转的执行路。

“走,我们出发,先去查封钻井设备。”2月28日8时30分许,旬邑县法院执行一庭审判员田飞拿着整理好的卷宗,与执行干警们开着警车向旬邑县职田镇牙里河村外的山坳里驶去。在途中,田飞向记者介绍了案情。2017年7月5日,法院受理了王某等人与鑫安石钻井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曾在2014年签订《看井协议》,协议约定每人每天按100元的标准计酬。王某等人履行协议后却没有得到相关的劳务费,钻井公司的法人、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凭空消失,无法查寻。为了帮申请人追回应得的劳务费,法院在案件公告期满后,决定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到了厂区,执行人员对涉案设备进行了查封。

“我们每次外出执行尽可能把顺道的案子一起执行,这样节省时间。”查封结束后,田飞配合执行二庭庭长马军来到旬邑县湫坡头镇车门村突击抓捕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这是一起2018年5月2日提起诉讼的发生在2001年的土地补偿款案件,法院审理判决该村村民曹某应得相关补偿款12800元。由于案件间隔时间较长,外加村委会成员的变更,现任村委会法人代表罗某态度恶劣,坚持认为案件与其无关,是村委会历史遗留问题,不承认法院判决,拒收法律文书,对抗执行,在多次传唤中拒不到场亦拒不履行法定义务。10时许,执行人员前往村委会执行时,罗某态度依然恶劣,始终认为案件与自己无关,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人员立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12时许,回法院途中的执行干警在接到一通电话后,车队集体转向准备对另一名失信者实施围堵。据电话举报,一起因工程款产生经济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马某,在躲藏数日后,终于驾车回家。执行干警及时出击,顺利将被执行人马某拘传到旬邑县人民法院羁押室。回到法院时,已经是12时56分。执行法官马军、田飞这才放下卷宗,到食堂打饭。他们带着被执行人的午饭来到旬邑法院的羁押室,执行案件的劝导工作再次开始……

夜幕降临,马军、田飞回到办公室,整理一天的工作材料。今天还不错,那个拖欠了18年的12800元补偿款,经法院执行已如数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另一个工程款经济纠纷案件,也在法院联系申请执行人到庭后,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被执行人马某当庭履行案件款10万元,剩余案件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据了解,旬邑县法院2018年集中开展了“春雷行动”“利剑行动”和“三秦飓风”等专项执行活动,共受理执行案件736件,执结725件,执结率98.51%,执结标的7086.93万元。依法拘传、拘留146案156人,罚款6案8人10万元,查询、查封、扣押620案(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期81人,限制高消费146人,移送追究拒执罪案件3案3人,判处1案1人,并在全省法院率先购置实施“执行天眼”查控系统,使一大批涉金融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等重大案件彻底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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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旬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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