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赔偿生纠纷 耐心调解化矛盾

咸阳日报 2019-03-08 08:48 大字

本报讯(孙启军)近日,旬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耐心调解,及时、有效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12月5日12时许,被告王某驾驶陕某号半挂车,沿21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土桥加油站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原告张某驾驶的二轮自行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旬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双方协商过程中拒绝赔偿,为此原告诉至旬邑县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40000元。

因涉案标的款较大,原告住院、检查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自己支付,后期花费数额又较大,已经给其及家人造成了巨大债务,为及时化解纠纷,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拿到案件,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主动与被告王某及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征求双方调解意见。经过不断沟通、多次协商调解,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0000元,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20000元,为减轻原告住院治疗花费负担,被告王某当庭也履行完毕给付义务。(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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