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兴平对环境信访问题严肃问责 咸阳市各县市区即知即办、立行立改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

咸阳日报 2018-12-08 09:08 大字

本报记者 梁高强

连日来,咸阳市上下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保障工作,对督察组交办咸阳市的信访举报问题,迅速督办、尽快回复、即知即办、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交办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推动咸阳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旬邑诫勉谈话包片领导

群众投诉,旬邑县张洪镇百子村八组的朱乾坤养猪厂,臭味熏天,蚊蝇滋生。养猪厂北边的朱玉逗私人屠宰场,产生的腥臭味污染周边环境。

经查,该信访投诉事项属实。11月29日,现场核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朱乾坤养猪厂”位于张洪镇百子村八组,属禁养区。该养殖户在自家后院及村上废弃的砖厂土地上(约1.1亩)建设猪舍养猪,现有存栏生猪50头,未配套建设规范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所产生的畜禽粪便在养猪场内经黄土覆盖后堆沤成肥后自用或交由村民使用,产生异味并滋生蚊蝇,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朱玉逗私人屠宰场”实为村民朱玉逗在村上过红白事时在自家后院屠宰生猪,属于私自屠宰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腥臭气味污染周边环境等问题。经走访,附近村民均表示朱玉逗屠宰量很少,且屠宰后能及时清理现场,整治环境卫生,对村民生产生活没有太大影响。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旬邑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农牧局、张洪镇政府对朱乾坤养猪厂进行依法取缔,责令12月30日前拆除圈舍,清理粪便,恢复土地原貌。按照生猪屠宰管理相关规定,旬邑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农牧局、张洪镇政府对朱玉逗“私屠乱宰”行为进行查处、取缔,责令朱玉逗12月15日前拆除锅头,清理工具。旬邑县纪委监委对张洪镇人大主席、百子村包片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张洪镇纪委对张洪镇政府百子村包村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张洪镇百子村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张洪镇百子村村委会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兴平诫勉谈话包村干部

群众投诉,兴平市东城办东堡子村道路两边垃圾成堆,建筑物料未覆盖,气味难闻,扬尘污染严重。(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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