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拘留

咸阳日报 2018-06-15 08: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面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却视而不见,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旬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等三人因合伙协议纠纷产生矛盾,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等人多次协商,未能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后张某诉至旬邑法院。法院通过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依法向申请执行人退还合伙财产。但被执行人杨某一直未按法律文书履行法定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释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杨某却拒不履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遂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杨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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