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元购房款车内被盗视频串并比对锁定嫌疑人

咸阳日报 2018-04-16 09: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冯旋)心想着卖完货就把车上筹措的11万元购房款存入银行,谁曾想,卖完货后,才发现放在车上的购房款不见了。4月11日,赵某在土桥镇街道逢集时,将装有11万元现金的塑料袋放在农用货车驾驶室后被盗,心急如焚的他拨打110报警。

4月11日11时许,旬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受害人赵某在土桥镇街道逢集时,将装有11万元现金的塑料袋放在农用货车驾驶室后被盗。

鉴于案情重大,旬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鲁晓荣一边立即向局领导汇报,一边迅速组织城区中队等民警及视频侦查民警同步上案,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调查:受害人赵某平时在土桥镇街道摆地摊做生意,当日逢集时将筹集到的11万元购房款装进塑料袋后放置于自己驾驶的农用货车驾驶室内,11时许发现装有现金的塑料袋不翼而飞。

案发时正值土桥街道逢集,现场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在辖区土桥派出所的配合下,调取周边门店、银行监控视频资料分析研判。

当民警在调取查看受害人地摊正对面的一商店门前视频时,发现一陌生男子在受害人将装有现金的塑料袋放到驾驶室后不到1分钟便偷偷打开车门将现金盗走。但由于视频比较模糊,加之嫌疑人作案时戴了帽子进行伪装,民警无法获取嫌疑人清晰的面部图像信息。

随后,民警拿着模糊的视频截图,并结合有盗窃前科人员在周边商店进行走访辨认,同时调取了4月10日、11日所有视频资料分析查找。最终,民警通过4月10日的一段视频,经过串并比对,提取到了嫌疑人清晰的视频图像,并得知嫌疑人系彬县龙高镇高村的孙某某。

在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后,办案民警于当天18时许迅速在孙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但孙某某对盗窃事实矢口否认,随后民警立即对其住所进行细致搜查,最终在其家房顶瓦檐下找到受害人被盗的11万元现金。

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终于供述了其当日在土桥街道踩点寻找作案目标,发现受害人赵某将钱放于车辆驾驶室内离开后,趁四周无人之际,撬开车门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旬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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