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 刻不容缓

咸阳日报 2021-06-16 08:45 大字

杨欣

近期,四川省成都市某中学一名学生在校坠亡一事发生后,引发各方质疑。警察调查后发现该学生有心理问题,属自杀行为。

2013年9月14日,江西抚州临川二中一名高三学生在学校办公室将其年仅33岁的班主任孙某杀害。

2020年8月,广西民族大学一22岁大学生黄晨阳在校内将父母杀害。

2020年11月,陕西兴平市15岁少年被6名未成年人一天内围殴两次,哀求没用,反被杀害埋尸。

海口市一名大一学生整天抱着手机玩游戏,被妈妈批评后,从14楼纵身跳下,落地身亡。

再联系2013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案,及陕西某市2008年“10·5”校园惨案:一个11岁稚嫩的生命,瞬间在一个即将跨入19岁美好年华的高三学生手中凋零。(以上均来自网讯)

以上这些案件,学生自杀或杀害他人,原因之简单,不可思议;对生命之漠视,骇人听闻;对父母、师生恩情之苍白,令人咋舌。学生违纪犯错,是很正常的,但批评教育乃是师者天职,更是父母等监护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些学生丧心病狂,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更谈不上报恩。

依愚之见,这些惨案的发生既有一定的偶然性,又有必然性。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中的各种安全教育,其实最关键、最迫切的应是生命教育。

早在2008年2月,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在云南省教育工作会上提出对学生进行“三生教育”,包括“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其中“生命教育”是“三生教育”的前提和关键。“三生教育”的主体是学生、家长和老师,而学生是“三生教育”的核心主体。“生命教育”的内涵就是让学生认识生命,保护生命;欣赏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

教育专家建议,应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经常性的生命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到一些特殊场所参观,如医院的产房(或让他们观看妇女由孕育胎儿到妊娠的纪录片)、婴儿室、监狱等,让他们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认识到生命的艰辛与伟大,要让他们从小树立“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即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便轻视任何生命,并且学会用爱心去经营生命;从情感上加以引导,让每一个学生从小学会热爱动植物,首先爱自己,从心灵深处敬畏生命;培养学生积极、乐观、豁达的品格,从容面对人生的苦恼、困难与挫折,从而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人生观。这些惨案中,有的对自己年仅十几岁的青春生命毫不珍惜,有的就剥夺了他人的生命,还给双方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怎能不让人扼腕痛惜!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近年来,我国逐步强调生命教育,但在现阶段应试教育仍盛行的大环境下,父母、老师、社会,最关心的还是孩子的学习表现,很少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关心孩子的内心世界,忽视了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警钟要长鸣!

(作者单位:乾县杨汉中学)(E)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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