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名下车辆强制扣押

咸阳日报 2021-03-05 08: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兴平法院执行法官强制扣押失信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车辆,涉民生案件执行取得又一战果。

2019年7月,许某用挖掘机给赵某干活,有16000元未支付。许某多次催要,赵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许某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法官反复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承诺在2021年1月31日前付清欠款。不料,赵某又一次食言,未履行自己的承诺,许某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传唤赵某,赵某拒不接电话。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赵某名下的轿车档案,但未能实际扣押。2月24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获知赵某名下的车辆在西吴镇市场门口停放。执行法官立刻赶赴现场,数次拨打赵某电话,均拒不接听。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执行法官积极联系拖车,在20时将该车辆强制拖回。(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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