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违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5日

咸阳日报 2021-02-20 08:2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崔亦馨)日前,兴平市公安局在开展禁燃整治时,现场查获2名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并依法对该2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赵某违法使用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40余箱,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在某小区门口一超市内,发现陈某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2件,并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明令禁止市中心城区外10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市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兴平市公安局负责人说。

咸阳警方提醒:春节期间,咸阳各级公安机关将组织大量警力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燃放售卖烟花爆竹行为,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要以身试法,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或应急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新春氛围。(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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