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公布首批14处历史建筑

咸阳日报 2021-02-03 08:27 大字

本报讯(轩磊)近日,兴平市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促进历史文化传承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等条例规定,确定首批14处历史建筑。

14处建筑分别为宝鸡峡兴平总站办公四合院、宝鸡峡兴平总站苏式办公楼、阜寨影剧院、桑镇苟家坡剧场、汤坊建坊剧场、一号坝知青楼、一号坝分水亭、国营514厂苏式建筑办公楼、国营115厂苏式建筑办公楼、秦岭宾馆、秦岭宾馆军代表楼、国营408厂军代表楼、国营408厂职工食堂、法震学校纪念馆。(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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