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检察院 对一起拟不起诉案召开听证会

咸阳日报 2020-10-09 08: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兴平市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拟作不起诉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及代理律师等参加,会议由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费春进主持承办。

承办案件检察官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案情,犯罪嫌疑人余某在某办公室,看见被害人的手机掉到地下后,对手机实施了偷窃行为,手机价值3000余元,数额不大。承办检察官从认定犯罪事实、收集采纳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等方面就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向参会听证人员作了汇报和说明。参加听证会的各位代表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均认为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大且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为初犯、偶犯、犯罪数额不大,犯罪嫌疑人属老年人,自愿认罪认罚,悔改态度好,已退赔赃物,并与受害人达成了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同意相对不起诉,一致认为该院决定不起诉的意见合理合法,程序公正规范。(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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