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财私造爆竹兴平一男子被批捕

咸阳日报 2019-07-16 07:15 大字

本报讯(史盟献)49岁的王某,是兴平市桑镇苟家坡村村民。王某在农闲时“突发奇想”,开辟“发财致富”新通道,打算制造爆竹进行销售。之后,王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购买硫黄粉、高氯酸钾和银粉等材料,按照比例配制成烟火药,然后加工成待销售的爆竹。

兴平警方接到报案后,在其家中搜出爆竹108袋,同时搜出用来配制烟火药的高氯酸钾16公斤、硫黄粉13公斤。案发后,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近日,兴平市检察院作出决定,对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引发了周边群众恐慌。其制造、储存烟火药的行为,已触犯刑律。(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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