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检察院批捕一交通肇事案嫌疑人

西部法制报 2019-05-25 01: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许涛刘军锋)近日,兴平市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车某以涉嫌交通肇事批准逮捕。

经查,2018年12月20日,犯罪嫌疑人车某驾车行驶至兴平市马嵬中学附近时,与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相撞。摩托车翻倒在地,车主受伤昏迷,车某见周围无人,遂逃离现场。后经司法鉴定,伤者构成重伤二级。兴平市公安局交通大队随后立案侦查,认定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车某既不及时救护伤者,也不报警,而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造成对方重伤,后果严重。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车某逃逸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4月29日,兴平交警将车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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