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交警开展春季严查严防攻坚行动

西北信息报 2019-04-24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符备战 通讯员王少剑)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三秦春季严查严防攻坚行动,持续加强对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及时开展典型违法曝光,有效警示他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月14日晚,兴平交警大队县乡中队按照大队统一要求开展三秦春季严查严防攻坚行动夜查酒驾专项行动,20时许,执勤中队巡逻至西城办冉庄村附近,一辆陕AG***1面包车由东向西行驶被执勤交警检查,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22mg/100ml,驾驶员很疑惑,喃喃自语“应该早就醒酒了啊”,民警决定带回单位做进一步调查,中队民警连续换了3台酒精检测设备,均显示酒精含量超标,经过公安网查询,该驾驶员刘某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县乡中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驾驶员作出酒驾+无证,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4月16日晚,兴平交警大队马嵬中队在辖区开展夜查集中统一行动,巡查至友谊路纤维厂门口,前方有辆小车看见交警在执勤,立即转向掉头,掉头后停靠在路边,紧接着,执勤交警飞跑向前,发现该驾驶员和副驾驶在车内相互倒换位置,准备起步走,执勤交警果断对该车进行示意检查,车辆驾驶员神情紧张,副驾驶人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经过现场询问,最终该车驾驶员承认自己喝酒了惧怕检查,就临时“狸猫换太子”,企图逃避检查,由于动作较慢,被执勤交警“慧眼”识破,然而该车驾驶员声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也不出示身份证,请求执勤交警立即罚款后放行,按照处理程序,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单位进一步核查身份,通过公安网比对查询该驾驶员刘某某,准驾车型C1,状态正常,此时,驾驶员后悔莫及。兴平交警马嵬中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驾驶员刘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兴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春季到来,昼长夜短,晚上各类聚会活动增多,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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