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深入落实“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咸阳日报 2018-12-17 08: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袁森)今年以来,兴平市持续深入抓好“三项机制”贯彻落实,狠抓学习宣传,以扭住建章立制为要领,强化结果运用为根本,充分发挥制度导向,最大限度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为兴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委新修订出台“三项机制”及咸阳市召开“三项机制”推进会以来,兴平迅速在全市范围内传达学习宣传省咸关于落实“三项机制”的新思想新精神和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方案,确保将新思想新精神传达给每一名干部。制定出台《兴平市“三项机制”工作宣传报道方案》,在市电视台、信息办开设专栏全面解读新精神新思想,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全市上下贯彻执行“三项机制”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彰显“三项机制”鲜明导向,激发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

为进一步将“三项机制”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近日,研究出台《兴平市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干部纪实办法(试行)》,切实把“三项机制”贯穿于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坚持深度融合,实现全程纪实。先后制定出台《兴平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兴平市镇(街道)和部门季度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兴平市创新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使“三项机制”落实有章可依、有法可循。

突出督导考核严肃问责,精心安排党建和脱贫攻坚两个专项督导组高频次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编发督导通报22期;严格执行季度综合考核制度,结合考核结果运用考核预警机制对于工作滞后单位及时提醒纠错,先后向50家单位发送督办函和提醒函,真正做到了考核结果与考核过程并重、年考核与季点评并重。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干部作风方面问题17人(党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3人),对脱贫攻坚半年考核滞后村的工作队队长、队员和派出单位领导等17名干部给予处理。

重点强化结果实践运用。今年以来,围绕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先后拿出2000万元对优美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进行奖励,拿出10万元重奖破获“2005·12·7”特大抢劫杀人案专案组民警;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5人、优秀党务工作者33人、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12人、优秀大学生村官10人、考核工作先进工作者50人;运用“三项机制”提拔重用科级领导干部44人。对市公安局“12·31”案件启动容错纠错机制,容错纠错3人,在全市树立了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鲜明导向。(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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