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 通报曝光1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为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兴平市马嵬办张村村委会副主任任智华违规上报危房改造补助户问题。2016年8月,任智华在审核群众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把关不严,将超面积建设和豪华装修、购买高档家电的一户群众,以及在原单位有商品房的另一户群众均纳入危改补助范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功县贞元镇桃园村村委会副主任李靠洲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3月,李靠洲在为群众申请危房补助款过程中,收取1户危房改造户1000元用于该村环境卫生治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清退。
3.乾县梁山镇先锋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强违规收费问题。2011年5月,张强先后两次向1户享受建房补助款的群众收取现金3300元,用于偿还集体贷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清退。
4.礼泉县昭陵镇山西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启鹏违规使用低保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王启鹏违规将2户低保户33963.5元低保金分配给不是低保户的7名群众,将1户低保户5330元低保金用于发放村小组长工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口镇药树村村委会原主任兼二组组长张双民、村委会文书潘鹏违规办理低保申请问题。2010年,群众李某某申请低保时,张双民不按规定程序进行会议研究、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同意上报李某某低保申请;潘鹏明知违规,仍在申请表格上加盖村委会公章,导致群众李某某违规享受低保,造成不良影响,张双民、潘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低保资格已取消。(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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