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咸阳4月16日起 对机动车实施限行 继续与西安保持同步
本报讯 (记者 于忠虎) 4月13日,咸阳市环境保护局、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出通告,将从4月16日起,对机动车实施限行措施,以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继去年冬季与西安市同日开始实施限行措施后,这次又保持同步。
据了解,限行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限行区域为咸阳市城区东风路—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蓝马转盘—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什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限行区域。兴平市、泾阳县、三原县、武功县、乾县、礼泉县等县市城区可自行划定限行区域。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即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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