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司法救助解民忧

西部法制报 2020-09-24 00:52 大字

本报讯(魏蓉赵浩鹏)近日,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来到武功县贞元镇宋家村,为一名因诈骗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送去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

2012年至2018年间,田某以谈恋爱结婚为由,骗得被害人宋某甲及其父母的信任。此后,田某先后编造其母亲住院治病、父亲在工地出事故、房屋还贷等理由,多次骗取宋某甲及其父母钱财共计25万元。该案经法院判决后,因田某正在服刑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害人宋某甲未获得任何赔偿,全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发现该线索后,立即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通过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实地调查被害人家庭情况、走访被害人所在村委会、询问被害人的邻居、从法院调查取证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宋某甲及其父母的情况和收入来源,认定宋某甲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后,该院为宋某甲办理了司法救助申请,向其发放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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