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释法说理化纠纷
本报讯(张梦蕾 记者 冯旋)7月2日下午,武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第二检察部组织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加听证,申请监督人的代理律师、其他当事人均到场,主管检察长王桢主持该次听证会。
基本案情:2019年7月10日,肖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甲公司起诉至武功县人民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在收到调解书后再次核对转账记录,发现微信转款数额与借条载明数额不符,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随后,甲公司向本院申请监督,请求依法抗诉。
听证中,第二检察部主任该案承办检察官邵利利介绍了基本案情,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质证辩论,受邀听证人员就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进行提问并发表各自意见,最后,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了总结。
听取各方意见后,该部结合案件情况,经集体讨论,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承办检察官现场宣布了案件处理结果,向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武功县人民法院调解书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未违反自愿原则,且调解书内容未违反法律规定,亦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五十七条,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承办检察官意见得到听证参与人员的一致认可,申请监督人的代理律师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予以接受,表示服判息诉。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在促进矛盾化解、宣传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积极响应了全省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民事监督案件,应以适当方式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的要求。通过公开听证,实现公开、公正、透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每一起案件蕴含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看得见、看得清、看得透。(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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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武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