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大数据平台协破盗窃案

西部法制报 2020-08-06 00:38 大字

本报讯(史红海通讯员郭宏伟屈宝军)宝鸡市公安局大数据侦查中心渭滨分中心成立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探索建立新的警务工作运行机制,近日,通过大数据平台,协助办理了一起盗窃案。

7月6日,宝鸡市公安局大数据侦查中心渭滨分中心接到经二路派出所警情通报:7月4日晚,经二路街道某社区梁某醉酒后坐在皮件厂门口附近台阶上睡着,于7月5日1时许酒醒后,发现随身财物被盗,共计5000余元。

受案发现场侦破条件限制,侦办民警未能获取有价值的线索。随即分中心相关工作小组研判民警会同经二路派出所民警围绕案件中心现场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对案发现场周边大量视频数据的调取研判,在获取嫌疑人较为清晰的图像资料后,大数据侦查中心研判民警利用“依图图像围栏”“云搜平台”等大数据平台对嫌疑人实施视频追踪。经大量相似人像甄别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李某。

7月16日,中心研判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三原县出现,立即将该线索向经二路派出所进行了通报。办案民警火速前往,成功将作案后潜逃三原县的李某抓获。经审查,该嫌疑人对其盗窃受害人梁某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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