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交通厅工作人员骗大学生钱财被抓

咸阳日报 2019-01-25 08: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冯旋)1月14日,家住三原县鲁桥镇吴家道村的田某到三原县公安局扫黑队报案,称其2018年5月份被人以安置工作为名,骗走人民币13500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经过调查,于当日在三原县宴友思大街某饭庄将犯罪嫌疑人安某锋抓获。

2017年11月份,安某锋向其之前认识的徐某称,自己认识陕西省交通厅某领导,还谎称其父亲在高管局上班,自己曾经在高速公路未央收费站上班,后来在交通厅人事部门工作。承诺自己能够安置工作到高交系统,还穿着高交系统的服装,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从而骗取徐某10000元,此后经徐某介绍,安某锋又骗取田某人民币共计13500元。2017年11月至今,安某锋用同样手段先后骗取毛某、吴某、贺某、张某、柯某、月某等6人人民币共计六万元。涉案金额共计8万余元。

该案受害人均为大学毕业、正在寻找工作的待业青年,有的甚至为研究生学历。犯罪嫌疑人安某锋,却只有初中文化,系陕西省洛川县土基镇南故村村民,初中毕业后回家务农、打工。2013年因诈骗罪被富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回家务农、打工,1月14日因涉嫌诈骗罪被三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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