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方拖欠工程款法官调解化干戈
本报讯(记者 吴红)工程总包方将消防工程进行分包,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却拖欠工程款迟迟不给对方付,分包方将其诉至三原县法院,近日,在办案法官调解下,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2014年6月,陕西某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当初双方约定,由陕西某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承建位于三原县某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消防工程。同年七月,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开始施工,去年6月工程验收合格。然而,工程结束后,某工程有限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剩余的款项没有音信。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将对方诉至法院。
三原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找到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原告答应给付剩余工程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答应按时间偿还原告的工程款。(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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