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货车柴油 多次偷油获刑

咸阳日报 2018-06-08 07:16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王某为获取利益,竟然盯上了大货车的柴油,她利用夜间人少这一条件,伙同他人驾车在关中环线寻找作案目标,半年内作案五起,近日,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24凌晨、6月20日凌晨、8月21日凌晨、9月9日凌晨、10月17日凌晨,被告人王某伙同姚某(在逃)驾车沿关中环线三原段寻找作案目标,在大程镇、县城关镇关中环线等附近,分别盗窃杨某、袁某、惠某、刘某、张某五人驾驶的大货车等柴油300、170、300、300、200余公升。得手后,姚某将油变卖,王某从中获得现金400元到700元不等,并将赃款全部挥霍。经相关中心鉴定,被盗柴油价值分别为1227元、1842元、1695元、1590元、109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盗取大货车柴油,价值744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与姚某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在犯罪中,二被告人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盗窃行为,赃款共同分配,二人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多次实施盗窃,因吸食毒品盗窃,量刑时可适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到案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感言: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为了牟取利益,费尽心思想歪招,最终因触碰法律红线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钱财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并从正确的渠道获得,而不是一心想着不劳而获。(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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