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咸阳市倡导文明祭祀禁止占道烧纸
本报讯(记者 崔亦馨)又到一年清明时,4月1日,记者从市创建办获悉,清明节期间,咸阳市全面倡导文明祭祀,禁止占道烧纸,着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意识。
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秦都、渭城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咸阳湖管理处、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于4月4日-5日19:00—23:00设岗执勤。
在主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在城市主次街道、背街小巷以及城市空闲区域违规焚烧冥币和其他祭祀用品;取缔占道销售冥币及各类祭祀品的流动摊点;在规定区域内设置焚烧炉,引导市民就近有序排队祭祀。同时,倡导献花、网络等文明祭祀行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各责任单位将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主要街点、绿地、广场等禁烧区域严格管理,不得出现违规明火和焚烧点。秦都、渭城两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即日起对辖区占道出售纸钱、冥币的摊点及时予以取缔。对不听规劝,强行在人行道焚烧、销售纸钱、冥币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在禁止占道焚烧的同时,积极提倡献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方式进行健康文明祭祀。秦渭两区各办事处、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咸阳湖管理处,应按照点位要求,合理设置焚烧炉,方便群众就近使用。另外,各点位焚烧炉落实专人看守,每个炉子配备水桶以及扫帚、簸箕、垃圾桶等环卫工具,及时清扫地面、清理炉灰,并督促祭祀人员有序排队,依次祭祀,保持良好秩序和卫生。
秦都、渭城两区城市管理部门安排清扫保洁人员,于每晚和次日凌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及时清扫和冲洗地面残灰,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B)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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