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年俗 送灯笼

咸阳日报 2022-02-09 08:15 大字

王新民

元宵佳节,咸阳人有给出嫁闺女、外孙(甥)送灯笼的习俗。

送灯笼从正月初八开始,到正月十五结束。其间人们特别重视给出嫁第一年的闺女送灯笼。旧时主要送两个大红宫灯,还有10支蜡烛。如今有送台灯的,也有送电子音乐灯的,不论送什么灯必须成双成对。元宵夜这对灯必须展示于门首让左邻右舍观赏品评,以希望家庭和睦,人丁兴旺。在咸阳周边有些地方送灯笼活动是正月十六进行,人们称其为“追节”。送灯笼时还要送几组油炸面花,有蛤蟆、鸡、鱼、蛇等,全都是古代部落所崇拜的图腾形象。其中蛤蟆是“抟土造人”的女娲的图腾形象,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送灯笼”的风俗始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那时人类对火非常重视,保留火种是每个部落成员的神圣使命。当社会进化到父系氏族社会后,女儿出嫁都要从自己的部落里带一些火种到另外一个部落里去。因为古代部落之间联姻,往往带有结盟的性质,所以女方部落为了加强自己的力量,也很重视嫁出去的女儿在父系部落中的地位,因此,当女儿出嫁或出嫁后生儿育女,母系部落就要去送灯火,以显示宗根。久而久之,送灯火就沿袭成舅家给外孙(甥)送灯笼祝福的习俗。等到女儿有了孩子以后,娘家便把送灯笼的重点转到女儿的孩子身上来了。外孙(甥)出生的第一个元宵节,舅家要给其送一个大红火罐灯笼,元宵夜这盏灯笼挑在小孩子手中经大人帮助燃为灰烬,名曰“上天灯”实则是“上前程”,喻孩子红红火火,茁壮成长。从第二年到外孙(甥)满12岁以前每年都要送灯,不能间断,民间把这种送灯活动叫“添灯”或“添烛火”。外甥长到12岁,要举行“完灯”仪式。咸阳民间俗语“男子十二托父事”,意思是说男孩子到了十二岁,就可以作为成人代替父亲干事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完灯”也可说是咸阳民间一种古老的“成丁礼”。届时大家富户宰牲敬神,设宴庆贺。小户人家也要置酒备席,以示喜庆。此年舅家要给外孙(甥)送一盏玻璃灯,如今改成送手电筒给外甥“照前程”。同时还要封红包,送学习用品、衣帽之类的礼品,祝贺孩子“完灯成丁”。说是“成丁”在今天看来,十二岁的孩子,还有点小,所以“完灯”也可以看作是由童年进入少年的“过渡礼”。

“完灯”这种民俗活动的精华,在于提示孩子已经从懵懂无知的童年进入相对成熟的少年时期,走到了一个人生的新阶段,鼓励他们好好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去承担一个成人应当承担的家庭和社会责任。属良风美俗应大力提倡。 (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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