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免疫屏障 护佑学生健康 咸阳市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本报讯(记者 吴萍)11月2日,记者从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目前咸阳市已启动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将于近日陆续分配至全市各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免费接种,个人不承担接种费用。
11月1日,陕西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及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以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尽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按照要求,11月1日起,咸阳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3—11岁人群接种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月31日前完成全程两剂次接种。此次接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稳妥推进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本次3-11岁人群接种需使用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和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
相关部门提醒: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可自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也可按照学校通知安排参加学生专场接种。具体接种安排,以各市、县(区)的最新公告为准。
另外,《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各接种点现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保持排队间距,加强接种区域人员进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落实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流程,强化疫苗冷链运转和出入库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驻点保障,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科学处置。
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措施,儿童、青少年和18岁以上人群一样,都是免疫屏障构筑的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1岁人群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与18岁以上的人群没有显著性差异,一样安全。
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省卫健委以及疾控中心专家表示,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禁忌症和基础免疫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鉴于3—11岁年龄段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性,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监护人陪同,其中3—8岁儿童需由监护人签订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8岁以上需儿童和家长同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接种新冠疫苗前,儿童监护人需要了解新冠肺炎疾病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为儿童带好接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在接种现场时,监护人要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接种时,监护人要全程陪护,并注意保持一米线的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接种当天,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要间隔14天后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与接种其他疫苗至少间隔14天以上。3—6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与国家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发生冲突时,优先完成国家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要去有关机构检测核酸。(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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