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派饭”
周荣光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咸阳原上的乡镇工作,经常在农民家里吃“派饭”。
当时对干部的管理很严格,要求实行“三同”,即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能搞特殊化,更不能大吃大喝、贪图享受。吃“派饭”一是要平等轮流到每一家去,不能嫌贫爱富、嫌土怕脏、挑三拣四;二是吃饭要按规定交钱和粮票,不允许白吃白拿。按规定,“派饭”的缴费标准是每天四毛钱和一斤二两粮票,每次吃完晚饭后,驻村干部会很自然地将钱和粮票放在碗边。
干部来吃“派饭”,农民家里是很重视的。尽管当时生活条件困窘,特别是农村普遍没有新鲜蔬菜,但要给干部管饭,农家主妇还是想方设法,尽可能给干部们吃好一点。我在咸阳原上的北杜、马庄等乡镇好几个村子分别都吃过“派饭”,体会很深。一般早饭和晚饭都是玉米粥、麦面糊和锅盔或蒸馍,但会端上一碟泼了点油的酸菜或盐腌的白萝卜,再配上醋调的红辣子碟;午饭多是吃面,但农家主妇要端上一小碟菜(其实就是专门盛出一点下在面条锅里的菜),再加上辣子、盐、醋,凑成四个小碟(碗)摆一桌。没有高桌子低板凳,但要按咸阳乡间的待客规矩,吃饭要“盘上盘下”,用木盘将饭、馍、菜一并端出,摆在地桌或炕边上,由家里的男主人陪着吃。一碗饭吃完,陪吃者马上喊着“添饭”,以显对干部来家吃饭的尊重。
干部吃“派饭”,相当于吃“百家”饭,听百家言,可以随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干部群众一起吃饭时没有隔阂,一起拉家常、说闲话,也说政策、论形势,还议农活、谈收入。时间长了,交往多了,感情深了,彼此了解更多,许多人交了朋友,还称兄道弟,互相帮忙。现在想,这吃“派饭”,绝对不是仅仅吃饭而已,其中更深的意义,在于增强干群间的相互沟通,有利于听取群众意见,有助于密切干群关系,有益于紧紧和群众站在一起。 (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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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咸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