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卫华同志的提请,经2021年8月26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雷春林同志为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卓鹏飞同志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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