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卫生间管道破裂 自家和楼下被淹 谁担责?
李先生在咸阳市秦都区天园小区有套房,5月28日晚上六点,小区入户的主水管道爆裂,把他家和一楼都淹了,初步预估损失超过5万元。李先生认为此事应该由物业负责,物业称入户管道爆裂导致漏水造成的损失需要自行承担。
投诉:水管破裂造成损失,物业拒绝对此事负责
6月1日,李先生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房子是2000年建成的,他当时买的是二手房,一直出租给租客使用,自己从没住过,由于长时间缺乏维护,主管道底部已经风化。今年5月28日,水管破裂导致漏水后,不仅自己家洗手间被淹,也淹到了楼下邻居家,造成了损失初步估计达5万元,而且租客也已经退房不租。
李先生第二天找物业经理讨要说法,但物业称入户管道爆裂导致漏水造成的损失需要自行承担,拒绝对此事负责。
物业:只帮助联系维修,费用需业主自行承担
随后记者联系了天元小区物业,刘经理称:小区的实际操作一直都是业主家的管道出现问题,可以联系物业帮忙找维修工人,但是产生的维修费用都是由自家承担。如果是公共区域的管道出现问题,可以跟其他住户一起商讨平摊费用,物业也不会承担费用,而且如果产生了损失也是自行承担。
律师:发现管道隐患应及时报修,如有损失租客也有责任
6月2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宏达律师事务所耿华律师,耿律师称,因为物业有专门的管理与维修人员,如果当事人提前就发现了问题并及时告知物业,物业没有及时处理,出了状况是物业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前告知物业,那是当事人的责任。
这个事件是房屋出租时发生的,由于租客在使用期间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他可以去找租客协商承担赔偿。
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业主:出租时没有细化合同,这次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记者将律师的观点转告李先生后,其称:事情发生后第一个想法是应该由物业承担,根本没有想到跟租客有关系,而且当时租客也是一直在极力逃避这个事情,说这个事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当时出租的时候确实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没有一条提及到房屋谁使用谁维护的事项,也没有细化任何水电安全问题,经过这次这个事情,真的是“吃一堑长一智”。华商报记者 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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