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当亲人 让公正看得见 记彬州市法院新民法庭庭长王征
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他们知难而进,奋勇拼搏,为人民作出了贡献。即日起,本报将陆续推出他们的故事,讲述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感人事迹,旨在用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本职工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本报记者 吴红
十六年前,他怀揣理想和信念考进彬州法院。十六年间,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庭长,把青春岁月都挥洒在了这片土地上,他就是彬州市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庭长王征。
熟悉他的百姓都说,王征热情、接地气,把群众当亲人……的确,他对得起大家的称赞,被咸阳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人民法官”,被中共彬州市委、彬州市人民政府评为“最美彬州人”“彬州市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
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
在基层一线办案,深入人民群众中,透过诉讼关注民生,注重矛盾源头治理,为当事人实打实解决问题,这一切正是王征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的行为准则和目标。
对于一些通过法院裁判无法达到良好社会效果的案件,他不就案办案,而是通过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背景、寻找当地有关组织等方式,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为案件纠纷的解决找到出口。
一起离婚案件让王征记忆犹新。原被告双方是再婚家庭,女方患有精神疾病,三岁的儿子因疾病困扰不会下地走路,二次婚姻的失败以及娘家人的疏远让她接近崩溃。受理案件后,王征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积极与残联联系为其申请了3000元紧急救助金,经多方努力为母子办理了残疾证、新农合、大病医保等,孩子也获得了在西安住院康复治疗的机会。随后,王征又联系了彬州市“爱心妈妈”公益组织对孩子进行救助,目前经过康复治疗和多方的关爱孩子已能下地走路,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帮助其渡过难关。
法律也是有温度的,这一案件的成功化解,当事人不仅仅物质上得到保障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就是有尊严地活着。
无形中成了群众知心人
邻里有矛盾了、两口子吵架了,大家都想找王征评评理,对老百姓的事,不管立案没立案,王征都得管。
去年元月份,王征接到一个当事人女儿打来的电话……
2016年,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审结后,王征了解到女孩的父亲一直不履行判决书中的给付抚养费义务。当时女孩正读高三,母亲一人抚养三个孩子,生活非常困难。王征担心她辍学、厌学,便让妻子给女孩买了羽绒服和学习用品,每月再给孩子500元生活费,由老师代为转交。最终,女孩凭借自己努力考入理想的大学。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成了乡亲们的知心人,大家到镇上办事路过法庭经常会进来坐一下。有的带着邻里朋友咨询生活琐事,提着西瓜、几个苹果、一兜杏、一袋野菜就来了。”王征说,在基层这些年,个人虽失去了很多,但群众事无小事不是口号,需要真正去践行,才能赢得群众信任,无怨无悔!
因地制宜做好本职工作
法院的工作就是满足人民群众的解纷需求,为群众维权打开门、指对路、架好桥,不让矛盾纠纷扩大,及时为群众止损,实质化解争议。
2019年,咸阳市两级法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继承发扬“枫桥经验”,开展“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这为开展基层工作明确了方向,确立了目标。同年7月,咸阳法院第一家基层法庭诉讼服务站——新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建成,开始对所辖案件实行就地立案。有矛盾不进入诉讼程序就可以解决,群众诉讼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大大降低。随后,镇法律服务站、法官工作室陆续建成,从基础设施建设的装修设计到附属设施的选择,标语内容撰写,王征不断推敲修改完成。一边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一边指导特邀调解员充分领会诉源治理的工作思路,确保调解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一时间,镇政府、法庭、服务站、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都有他忙碌的身影……
数据显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在新民辖区的有效运行,为近千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成功化解矛盾448件,使千余人次从中受益,节约诉讼成本10余万元。王征个人办理案件533件,判决106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自动履行率达93%,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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