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检察院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获评“最高检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吴红)3月2日,渭城法院办理的崔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该案系2020年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
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出行不便,该案承办人主动上门受理此案,多次到救助申请人家中及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进行走访,并通过先行垫付部分救助资金方式缓解救助申请人一家人的燃眉之急。该院还积极拓宽救助渠道,携手渭城区民政局、区残联以及渭阳街道办事处对救助申请人从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社区帮扶、心理疏导等方面进行多元化救助,先后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及相关物资共计4万余元,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救助申请人实际困难,缓解了其家庭生活压力。
案件办理中,渭城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主动发现并及时移送救助线索。针对救助申请人系精神残疾三级,属农村地区重点救助对象。针对救助申请人特殊困难情形,上门受理案件,经调查核实决定予以救助后先行垫付部分救助资金,有效地发挥司法救助救济解困作用,及时开展心理疏导,积极协调开展多元救助,让救助申请人家庭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既是对渭城检察院工作的肯定,也是鞭策。该院将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贡献力量。(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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