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欲“卖”舅舅房 实施诈骗被刑拘

咸阳日报 2021-02-05 08:54 大字

本报讯(邵渭滨 记者 冯旋)近日,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受害人财产损失5万元。

据警方介绍,2014年,王某甲将其名下位于咸阳市秦都区珠泉路的一套单元房借给其姐姐王某乙一家暂时居住。2018年,王某乙之子蒋某以结婚育子没有房屋居住为由,从其父母处取得该套房屋的居住权。2019年10月,蒋某因在外欠债太多,欲出售该套房屋用于还债,于是提出让其父母找舅舅王某甲将上述房屋过户给其本人,遭到其父母拒绝。蒋某父母明确答复此房屋他们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让蒋某不要对该套房屋有卖掉还账的想法。2020年11月23日,蒋某通过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发布欲将该套房屋对外低价出售的信息,并谎称自己就是该套房屋的房主,骗取了受害人马某某5万元购房定金,并将非法所得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目前,因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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