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 刘计划)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1月15日会商:1月19日至24日,关中大部和陕南西部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咸阳等城市可能出现2-3天重度污染。预计18日关中大部和陕南西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19日至24日白天,关中大部和陕南西部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其中20日至23日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24日夜间至25日,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关中大部和陕南西部地区扩散条件有所好转,区域大部空气质量将改善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咸阳等地市于1月18日前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按照省上要求及《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16日14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月18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指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建议性减排措施。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广大市民尽量绿色出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强制性减排措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禁行;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市区、工业企业厂区、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同时,全市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保洁作业次数,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和对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污染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各类物料堆场100%覆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污染源,同样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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