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交出“高分卷”清洁取暖改造37.4万户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本报讯(记者 刘计划 马沅聪 实习生 鲁艳)2020年12月31日,记者从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媒体通报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目标,坚持精准、科学和依法治污,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7.4万户,取缔散煤销售点30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
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全市紧盯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制度,实现污染防治任务高质量完成。完成VOCs企业治理10家,工业炉窑治理60座;累计淘汰营运柴油货车9210辆,市城区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全市1269家工业源、397家扬尘源制订了“一企一策”减排措施。累计排查入河排污口124个,30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和2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均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1—11月份,全市用水总量8.1亿立方米,达到控制目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5%、91.8%。完成12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及13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规模畜禽养殖治污设施配套率达到96.3%。同时26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新建5个国家级绿色矿山。
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上,按照“六个不放过”的原则,对反馈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建立跟踪问效机制。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39个问题,完成整改36个,剩余3个按时序推进;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剩余7个正在推进;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9.2%。
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上,组织开展18项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3811人次,检查企业7275家次,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18起,罚款金额833.51万元,查处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5件。截至11月底,全市受理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00件,按期办结385件,按期办结率100%,问题转办率100%,群众满意率97.8%。(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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