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法院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生效判决中认定恶势力团伙案36件321人
本报讯(记者 刘计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持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涉黑恶犯罪案件。市两级法院共受理66件716人涉黑恶案件,起诉指控涉黑案件共计11件212人,涉恶集团案件共计15件169人,恶势力案件共计40件335人。
截至9月30日,两级法院所有一审共66件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截至11月27日,两级法院所有二审共52件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在全省各地市法院中率先完成“案件清结”目标。生效判决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0件199人,恶势力集团案15件173人,恶势力团伙案36件321人。
已生效案件中,死刑2人,死缓2人;刑期在无期徒刑和数罪并罚在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23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至十五年的51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124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455人;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44人,判处拘役的5人,对6名被告人终止审理。对于构成涉黑恶犯罪的,没有判处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被告人人数所占比率为28.46%,排除不涉恶案4件20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被告人人数所占比率为29.41%。
截至12月5日,已生效案件中,判处财产刑5592.01万元,已执行4474.56万元,执行到位率80%;判处追缴、没收违法财产金额1938.77万元,已执行1326.47万元,执行到位率68.42%。(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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