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在全省率先实现镇村医保服务站全覆盖

咸阳日报 2020-12-01 08: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萍)近年来,咸阳着眼群众需求,着手服务网络建设,在建立镇村医疗保障服务站(室)基础上,不断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截至目前,全市成立镇级医保经办服务站137个,村级医保服务室2137个,配备镇级医保工作人员303名,村级医保专干2268名,率先在全省实现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目标。

咸阳着力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坚持把医保服务机构、职能、业务下沉基层,制定出台《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职责的通知》,通过“三落实,一提升”,即落实镇村两级医疗保障服务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提供一线服务,创新出咸阳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管理新模式。

同时,咸阳市深入推进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灵活开展,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利用好镇办、街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村组、社区、村卫生室等各方资源和力量,在镇、村两级成立医疗保障服务站(室),确定办公场所,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设置窗口,统一服务标准,切实承担起医保服务各项工作任务,把业务窗口搬到了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实现医保政策咨询、相关业务就近办理,成为医保经办服务扎根基层的新脉络、新触角。

落实人员,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经办队伍。不断充实医保经办服务力量,采用专职、兼职等形式,将镇(街道)办主任、社保所所长、镇卫生院院长、村委会主任、社区委员会委员、社区工作人员、村医等各方人员全部纳入医保经办服务队伍管理,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每镇配备1—3名医保工作人员,每村配备1名医保专干,保证了基层各项医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明确职能,全面确保医保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在机构建设方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建立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标识明显;在工作职责方面,进一步明确细化镇、村两级医保经办服务工作职责,各镇(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镇办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镇村配合,协同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服务事项方面,按照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六统一”和“四最”工作,提供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医保经办服务。

提升服务,全方位拓展医保服务项目范围。按照服务下沉、职能下放、端口下移要求,各县市区认真梳理经办服务种类,将医保政策宣传、参保动员、报销台账管理、门诊慢病申请、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申请、医保扶贫政策落实等6大类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延伸至镇、村,通过业务办理和问题反馈,面对面收集群众实实在在的体验和感受,改进服务中的不足和短板,进一步调整完善业务流程,逐步扩大项目范围,优化经办服务措施,为老百姓提供精准化、精细化和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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