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袍在身 责任在肩 初心永恒 咸阳市中院刘彩霞法官的审判故事

咸阳日报 2020-10-30 08:28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36年前,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的刘彩霞走上审判工作之路。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坚守在审判第一线的刘彩霞一路耕耘一路收获。

36年间,她工作兢兢业业,省高院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市中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先进个人、荣誉天平奖章、咸阳敬业奉献好人等多项荣誉,就是最好的注脚。

打开心结矛盾才好解决

“你这样的想法不公平也不合法,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费用应该给付对方……”10月20日上午,初见刘彩霞,她正在办公室内通过电话调解案件。

一个多小时的劝说,一方当事人依旧不做出退让。挂断电话,刘彩霞说,下午他们来办公室再接着调。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乙公司人员开始施工,过程中,乙未按原计划履行合同,甲公司提出解约,并要求对方将工程款全额退回,然而乙公司已经干了一部分工程,全额退款他们不答应,为此甲公司将乙公司起诉至法院。

“这起纠纷已经调解了两次,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后,我再给他们调。”刘彩霞说,当事人闹情绪,一部分原因是法官没有给他们说清楚。只要耐心地去跟当事人聊,打开他们的心结,事情才好解决。

作为法官要有足够耐心

担任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她,并没有因此而远离审判一线,仍然坚持审理案件,审案中,刘彩霞为当事人着想,做好法律解释和说服工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结案了事的同时,赢得当事人的称赞。

一起租赁纠纷中,某商家租赁他人房屋做生意,然而店开后,因种种原因生意不好,于是该商家想退房,因为没有经营该商家也不愿意出房租。因房租问题,房主将该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给付房租。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之后该商家上诉至市中院。刘彩霞承办案件后,找到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一方面告知商家,你们的做法有些失误,不规范,即便没有经营,但合同已经签了,并且未解除,不出房租也说不过去。同时,希望房主能做出退让,毕竟该商家亏损严重。最终,在刘彩霞的多次劝说下,双方和解。

刘彩霞说,有些人一辈子就打一次官司,如果处理不好,对当事人的影响可能是一辈子的,所以作为法官,要有足够的耐心。

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

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刘彩霞在审判实践中善于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研究问题,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汲取教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

审判实践中,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她都能够仔细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认真翻阅相关的案例,反复推敲、探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审理案件中,发现一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主动和基层法院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引起基层法院的重视,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她还是同事心中的热心肠,无论本院还是基层法院的同志或者当事人、代理人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疑问,她都能够抽出时间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30多年来,法袍在身,责任在肩,刘彩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用实际行动实现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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