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权益24.1万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赔付服务 赔付金额10.48亿多元
本报讯(记者 吴萍)去年以来,咸阳市医保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缓解群众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权益,让人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咸阳市全力打造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升级版,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范围再扩面。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一站式”服务由原来统筹区范围内扩大到省内异地、跨省异地,90%的大病患者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创新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新格局,实现大病保险经办服务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对大病保险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充分调动承办机构主观能动性,引导承办机构由过去单一的费用核赔向主动监管、积极服务等职能转变。市医保局联合承办机构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派驻46名大病保险服务专员,通过统一培训,持证上岗,大病服务专员具备了较强的核保、核赔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在一站式结算窗口通过开通满意度测评二维码通道,收集群众对大病保险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了经办服务质量的提升。
培育医保商保经办服务新模式,实现医保商保服务无缝衔接。积极探索医保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的资源共享,打通医保商保同步理赔渠道,让患者少跑路,让数据多对接,累计实现医保报销和商业保险同步理赔案件5531件次,商业保险赔付金额555.61万元,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实现大病保险患者精准受益。着力放大大病保险政策在医保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准确性。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4.1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12.23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实行大病保险基金监管新举措,确保大病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积极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充实监管力量、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组建了一支服务至上、技术专业、训练有素的大病保险核查队伍,坚持以费用核查促进常态化管理,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督促指导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目前,全市已累计为24.1万人次提供了大病保险赔付服务,赔付金额10.48亿多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经办服务上持续优化。基金监管上得以加强,确保大病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通过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高效运行和品质服务。(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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