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督导组赴咸阳督导涉黑恶案件办理

西部法制报 2020-05-14 08:57 大字

本报讯(杨扬记者杨娟通讯员刘高鹏)5月7日,陕西省检察院第四督导组赴咸阳市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专项督导工作,以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

督导组对咸阳市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挂帅、领导包案包抓、构建组织体系、建立问责机制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咸阳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提升案件质效,更加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要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督导组还明确提出,要强化工作措施,注意结合办案发掘的线索,继续坚持提前介入,减少退补退查,将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已经审查起诉的,可采取同步补充侦查的方式解决证据问题,注重保障人权。要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切实改变不愿、不敢、不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状况,切实提高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率,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等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法律适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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