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依法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纪实

西部法制报 2020-04-04 00:45 大字

本报记者宋雅郭朝霞通讯员刘小刚

“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不背叛法律,做有温度的法律人。”这是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们经常说的一句话。现在,这句话已经成了该院检察人初心不改、惠及于民的工作信条。

2019年,该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0件,已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8件,行政机关回复49件,报请上级检察机关审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已判决1件,层报省检察院审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该院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近日召开的咸阳市检察工作表彰会上,秦都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市检察工作考核优秀单位,整体工作位居全市第一,公益诉讼、侦查监督、公诉等7项工作名列前茅。

秦都区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形成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亲自抓、民事行政检察部具体抓、各部室协作配合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检察长亲自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重大复杂案件全程指导、参与案件调查办理,并出庭支持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

秦都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行动,深入渭河秦都段围绕“清四乱”问题进行检查,发现渭河秦都段部分排污口可能存在污水超标排放问题。该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排污口污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发现有4个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水,并发现河道内乱占、乱建公益诉讼线索5件,遂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该院还联合环保部门,对辖区内13家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大气污染企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停产安装、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须检测环保是否达标,现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该院在城区的建筑工地发现土方覆盖不全、未采取抑尘措施等扬尘污染线索10件,分类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件,目前已对涉案工地分别做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按照要求加装防尘网。

秦都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西郊污水处理厂生产噪音严重,周围群众无法休息,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该院民行部门闻令而动,经过立案调查,发现该企业风机房、污水处理机器无隔音措施,噪声污染严重,遂及时向环保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环保部门一周内督促违法行为人整改完毕,经过检测,达到了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得到厂区周围群众好评。

2019年初,秦都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为期两周的专项检查,对消费量大的蔬菜、肉类、肉制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检测100余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存储不规范的问题,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现场立即整改;对抽样检测中发现的销售铝含量超标食品的公益诉讼线索,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已全部整改。

该院联合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检查第三方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等。经检查,该院发现网络餐饮提供者主要存在无证照经营、卫生状况差、个别外卖餐盒无标志无来源、食品原材料未按要求贮存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1件。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秦都区检察院经报咸阳市检察院批准,开展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对犯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应当吊销驾驶证而公安机关没有予以吊销的违法情形,向公安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份,对于5名违法人员的驾驶证予以吊销。同时,针对公益诉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秦都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报告,秦都区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依法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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