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温情 呵护幼小心灵秦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侧记

咸阳日报 2020-03-20 07:34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近日,秦都区检察院“秦检朝阳”未检工作办案组,被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自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内容为加强校园安全、教职员工队伍管理的建议书后,秦都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优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成立工作组 积极探索实践

随着司法体制不断改革,秦都检察院率先专门成立“秦检朝阳”未检工作办案组,并对人员配备予以倾斜,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4名女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和青少年犯罪预防等工作。

走进未检工作室,这里由询问区、情感宣泄区和心理疏导区三部分组成,配置了放松设备、宣泄情绪设备以及三角形、圆形桌椅,为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个相对温馨、舒适的询问(讯问)场所。为了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工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一名员额检察官通过培训考试,获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持证”上岗。这样一来,检察官可以结合心理疏导,了解被害人创伤程度,开展心理帮扶工作,稳定被害人情绪,使其全面陈述案件,有助于侦查人员开展询问工作,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

建立询问机制 科学精准施策

2018年年底,该院提请逮捕案件时发现,一被害人在公安机关接受过两次询问,其陈述的案件相关细节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之间存在出入,需要向被害人再次询问核实,但被害人的母亲表示不想让女儿再次接受询问,不愿意让孩子再对案发的经过进行回忆和复述。

童年之伤,父母之痛,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沉重思考。作为未检检察官,如何在办理好案件本身之外最大程度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工作?为解决问题,该院未检检察官与辖区公安分局召开研讨交流会,牵头制定了《关于办理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旨在避免因反复询问带给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此后,“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不仅依法惩治了犯罪,还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害怕、无助的孩童和家庭,体现了“双向保护”的价值和意义。

完善救助体系 创新“秦都模式”

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在遭受迫害后,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不愿与人交往,不能正常上学。经医院诊断孩子出现了抑郁的症状,需要接受心理干预和治疗,然而贫困的家庭无力支撑医药费用。得知这一情况后,未检检察官立即和诉讼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工作。结合实际,该院建立了此类案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开设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让被害人家人更加快捷地得到救助,解决了燃眉之急。

下一步,该院将依托现有的未检工作平台,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建设“一站式”询问场所。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团委、医疗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全面建成一站式办案·救助新机制。创新探索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的共建机制,实现“内外发力、优势互补”的强大合力,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发力,实现“秦都模式”新发展。(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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