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 荣获“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咸阳日报 2020-02-28 06: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咸阳中院通报表彰2019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兴平法院第5次蝉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兴平法院努力把司法宣传与审判执行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促使全院司法宣传力量融为一体。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丰富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深挖素材内涵,全方位、多角度展现重大审判执行、司法改革、便民服务、基础建设等亮点和成效,实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促使司法宣传出精品。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八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宣传日、诚信宣传等主题普法宣传,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村镇、社区及大走访、大宣传、大调研活动,教育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全年共发表稿件2000余篇次,制作电视节目4期,制作宣传片1部,利用古会、庙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万份。(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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