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受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西部法制报 2020-01-21 02:52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闫剑吴宣仪)1月8日,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受理审查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妻子许某因感情不和多次发生纠纷,许某遂向其弟许小某诉苦。2019年12月31日11时许,许小某驾驶轿车前往杨某家,在与杨某、许某沟通中,许小某多次要求杨某与许某离婚,并与杨某发生纠纷,致使杨某心生怨恨。为了阻止许小某参与自己的家事,当日16时许,杨某将卫生纸放在许小某轿车的引擎盖上,洒上汽油并点燃,致许小某的轿车烧毁。经公安机关侦查,该车确系许小某所有,被毁坏时价值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批准逮捕。渭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事多冷静沟通,出现纠纷时,应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寻求解决,切莫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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