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下花绽放 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查

西部法制报 2019-12-10 22:00 大字

本报记者郭朝霞通讯员刘小刚

9月23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向秦都区教育局公开宣告了一份预防性侵害儿童检察建议书。10月22日,秦都区教育局作出回复:自接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秦都区教育局迅速对全区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整改,截至回复之日,秦都区137家教育培训机构均完成了视频监控全覆盖,行业乱象得到了极大的整治和规范。这是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书推动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整治取得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近日,记者在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探访。

一起性侵案件凸显培训机构乱象

“这样的伤害她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谈起那起涉嫌猥亵儿童罪案,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检察官李焱还是面色沉重,深感痛惜。

2019年5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移送审查批捕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郭某利用担任秦都区某教育培训机构钢琴老师的身份,在授课期间对一名不满10岁的女学生先后两次进行猥亵。被害人因为害怕,第一次未告知家长,导致郭某再次对被害人进行猥亵。该院迅速启动了《办理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通过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避免了因反复询问造成的“二次伤害”,加强对被害人的保护。

2019年9月12日,郭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在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为咸阳市首例培训机构教师猥亵儿童案,公诉人在案件庭审时首次向法庭提出从业禁止意见,建议法庭禁止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从事和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及培训工作,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猥亵儿童等犯罪,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犯罪嫌疑人必将得到严惩,但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发现:这起猥亵儿童犯罪案件反映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教育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缺乏引导等严重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该院未检组联合秦都区教育局,对辖区多所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走访调查,重点对培训学校老师入职资格、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学生的法治教育、自我保护等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辖区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教室无视频监控、视频监控没有做到无死角全覆盖、部分老师的资格准入查询还不完善等安全管理诸多问题。

据统计,秦都区有证照的教育培训机构137家,从业人员1400余人,文化课类从业者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艺术类从业者平均年龄在26岁左右,总体从业者男女比例为3:7。如何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和管理,成了检察官们亟待破解的课题。

一份检察建议推动完善行业监管

2019年9月23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向秦都区教育局公开宣告了一份预防性侵害儿童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当前教育培训机构、学生自我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一是未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预防性侵害学生通知的相关内容,二是对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不够重视,三是培训机构管理不严格,四是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

针对这些问题,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向秦都区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二是修订完善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时,在保证未成年人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专门涉密报告,鼓励公众通过合理渠道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黑名单资料库,在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经营许可审批或招录教职工时,将犯罪记录查询尤其是性侵犯罪记录查询作为审核的必经程序,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录用人员的必要条件,并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录用人员的备案审查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定期组织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培训,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坚决“一票否决”。

自9月23日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经过一个月的严格整改,10月22日,秦都区教育局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作出回复。结合秦都区实际情况,该局制定印发了《咸阳市秦都区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加强未成年人防侵害教育,要求各校将开展预防性侵专题教育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2次并建立工作档案;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严格审核教育机构资质、人员管理和安全设施,严控从业教师准入门槛,通过细化行业规范,开展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使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落到实处。全区137家教育培训机构均完成了视频监控全覆盖,行业乱象得到了极大的整治和规范。

一个工作小组让未检工作更有温度

向秦都区教育局公开宣告预防性侵害儿童检察建议书,只是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事实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是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

2018年8月,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率先成立了“秦检朝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由熟悉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3名女检察官组成,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秦检朝阳”未检组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以“远离性侵”“校园欺凌”“扫黑除恶”“套路贷”等为主题的法治授课16次,接受师生咨询100余人次,得到了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2018年12月,“秦检朝阳”微课堂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先后在二印学校、古渡小学、中华路小学等中小学举行。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秦检朝阳”工作组成员担任法治辅导员,这也标志着微课堂形成了规范的授课制度。

法治微课堂以主题班会为载体,用一节课的时间向同学们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深入浅出地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心理进行分析,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塑造健康美好心灵,积极乐观面对人生,也让法治宣传更有了温度和力度。

2019年6月12日,“秦检朝阳”工作组检察官李焱首次在玉泉学校组织“女生课堂”,从认识性侵害、预防性侵害、降低性侵害和检察官寄语四个部分提醒女同学们,对任何人都不能放松警惕,遇到危险要快速离开,鼓励同学们面对性侵害要勇敢说不,拒绝陌生人的邀请,增强法律意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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