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歌中的酒价

老年生活报 2019-12-16 07:59 大字

杜甫在《逼侧行赠毕四曜》一诗中写道:“街头酒价常苦贵,方外酒徒稀醉眠。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杜甫诗歌对酒价的叙述,成了一个聚讼纷纭的话题。

那么唐代酒价究竟是多少呢?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建中三年,复禁民酤,以佐军费,置肆酿酒,斛收直三千。”在古代容量单位中,一斛等于十斗,“斛直三千”也就是“斗直三百”。

唐代写到酒价的绝不只有杜甫,许多诗人都在诗中写到了酒价问题。如李白“金樽美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王维“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崔国辅“与沽一斗酒,恰用十千钱”;白居易“共把十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陆龟蒙“若得奉君饮,十千沽一斗”。这些诗人虽然分布于盛唐、中唐和晚唐各个时期,但他们的诗歌却普遍地说到唐代的酒价乃每斗十千钱。

那么,杜甫和李白等人对于酒价的叙述,差异为何如此之大呢?也许有读者认为,李白、王维等人所说的乃是美酒的价格。

唐代诗歌中的酒价问题引起了不少误读,初看是诗人的意图意义 和 读 者 的 解 释 意义之间出现了龃龉,其实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读者以诗为史。王夫之曾幽默地讥诮这种 诗 史 不 分 的 情 况说: “就杜陵沽处贩酒,向崔国辅卖,岂不三十倍获息钱邪? ”在王夫之看来,诗歌与历史差别很大,历史要求具有实录精神,而诗歌则不然。 朱美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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