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如何取法老子

甘南日报 2019-08-07 09:37 大字

◎周苇风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是荀子的学生,因为口吃,不喜言谈,曾数次上书进谏韩王,却不被采纳。但他的文章传入秦国后大受欢迎,秦王甚至感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史记》中,韩非与老子合传,同传中还有庄子和申不害。庄子和老子是道家人物,韩非和申不害为法家人物。司马迁说: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黄老学派形成于战国时期,最初流行于齐国稷下学宫。它既讲道德又主刑名,既尚无为又崇法治,既以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又强调“道生法”,要求统治者“虚静谨听,以法为符”。

作为儒家学派的一员,荀子曾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思想难免受到黄老思想的影响。他清醒地认识到,礼的施行无法完全依靠“克己”来实现。于是,便提出了礼法并举的思想。理解了这个学术背景,司马迁说韩非“其归本于黄老”也就不奇怪了。

《韩非子》有《解老》《喻老》两篇,顾名思义是解读《老子》的专著。从这个角度来看,韩非可以说是早期研究《老子》的专家。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是客观自然规律。韩非接受了老子对道的阐述,承认道决定宇宙万物的演变。

同时,老子认为道具有“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对此,韩非则进一步发挥,强调道是变化的,天地也是变化的,人也在不断变化中,整个社会都在变化。由此,治理社会的方式和方法自然也应该变化。

但是,韩非也非常重视道的稳定性。道的稳定性在现实中表现为法。法是依道建立起来的,人人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更改。

《老子》曰:“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一思想到了申不害和韩非手里,则发展为以权术驾驭群臣,也就是术。

韩非对以进为退、暗藏杀机及权谋的运用,可以说是津津乐道。《韩非子》就明确提出:“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春秋战国时期,残酷的现实使法家意识到,人君的威胁主要不是来自民众和敌国,而是来自臣下。所以,申不害和韩非都主张术应该隐藏在君主心中,不能为臣下窥破。

术有权术的含义,但法家的术不仅仅局限于权术的运用。《韩非子》认为,所谓的术就是根据才能授予官职,明确职责并严加考核。这样,君主就可以操生杀之柄,督促群臣尽力工作。

人们在谈论法家时常常商、韩并举,认为韩非的思想是商鞅的继承和发展。确实,韩非认同商鞅富国强兵的种种举措,也主张建构一元化社会控制体系。然而,在继承商鞅法治思想的同时,韩非更加关注稳固社会秩序的永续。

韩非和商鞅都认为,社会秩序的稳固在于加强君主专制集权。但是,商鞅对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具体措施缺少详细论述。韩非批评商鞅知法而无术,认为商鞅的种种富国强兵之举因“无术以知奸”,最终只能“资人臣而已”。由此,韩非尽力鼓吹权术,以弥补商鞅的不足。

不过,既然有驭臣之术,就会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反而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秦始皇后期迷信权术,为了让人觉得自己威严、神圣和神秘,长期疏远大臣,这就给了赵高弄权的机会。二世胡亥即位后,继续沿用秦始皇的做法,最终连刘邦逼近咸阳的消息都被权臣蒙在鼓里,可以说是自吞玩弄权术的苦果。

(摘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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